補繳燃氣費計算差2722.5 系工作人員粗心所致

來源:酷知集 2.55W

27日上午11時許,居住在西安北二環金橋美麗島小區的趙先生拿著小區物業證明,再次到秦華天然氣有限公司城北客服部營業大廳5號視窗,不過趙先生可被工作人員報出的數字給激怒了。這是怎麼回事?

趙先生說四年前的4月份,由於家裡使用的天然氣表出現“死表”現象,換了之後買了300立方米氣,不過趙先生常年在外工作不在家,去年又搬到其他地方居住,今年8月,他將空房出租,租客提出要用天然氣,10月26日他拿著天然氣卡,發現天然氣表不能用就給秦華天然氣公司報修並更換了新表。當天下午,趙先生來到秦華天然氣有限公司城北客服部營業廳5號視窗,工作人員表示,“死表”需要按標準補繳天然氣費用,除非能證明房屋沒有用過,當時核算補繳的費用是從最後一次購買天然氣2012年4月開始計算至今,共55個月共計4675立方米,減去當時購買的300立方米,需補繳4375立方米天然氣費用8662.5元。

昨日上午,趙先生拿著小區物業給他開具的2015年至今的繳費單,上面多處顯示水費為0,該營業廳5號視窗另一個營業員表示,物業收費單無法證實他沒有用過氣,還得補繳54個月5750立方米天然氣費用11385元,比前一天多了2722.5元。面對趙先生質疑,昨日下午,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第一次是營業員計算失誤,10月27日的才是正確的。

若無法證實未居住 “死表”也得繳費!

這位負責人介紹,出現“死表”如何計費的問題只能是客戶拿著所在物業的交費單據,證實這一段時間水、電都未使用,才能證實是空房。該負責人解釋,非供暖期8個月是按照普通市民家庭平均25立方米/月,供暖期4個月則是按照300立方米/月計算,第一天給趙先生計算費用的營業員未加2015年採暖季的費用。對拿著物業收費單不給減費用的情況,這位負責人稱,趙先生所拿的收費單上,水費雖然和以前相比驟減,但有幾個月還在使用,因此無法斷定家中是否還有人。昨日下午1時許,與趙先生協商後已減免他2015年採暖季4個月1200立方米天然氣的費用。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