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失業保險辦理流程 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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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只能隨單位參保,由單位辦理參加。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即可。
失業保險參保辦理條件:
重慶市行政區域內的下列單位及其職工(依照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除外),必須依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參加失業保險。
1、各類企業及其職工;
2、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3、民辦費企業單位及其職工;
4、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5、國家機關中事業編制人員、勞動合同制工人和其他工勤人員;
6、駐渝部隊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7、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
辦理材料:
五險統一參保登記。
單位經辦人申請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副本)及影印件;
2、稅務登記證及影印件;
3、組織機構統一程式碼證書及影印件;
4、社會保險登記申報表;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職工申請材料(提供給公司經辦人即可)
1、申請人身份證明(可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2、數碼相片回執(申領人可直接使用身份證照或重新拍攝,並領取回執)。
辦理地點:
公司稅務機關地的社保局。
哪些情形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單位及其職工沒有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的;
2、從破產、撤銷、關閉、改制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自願選擇領取了一次性安置費的;
3、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