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海口失业保险金申领须知
海南最近的双创导致了非常多的小摊贩濒临下岗,大家不得不收起摊位找一份正式的工作,海口的单位工作一时间变得比较抢手,都想要找到一份正式工作过生活,那么也许会碰到公司裁员的情况,那海口失业保险金该如何申领呢?政府网宣布了2016年海口失业保险金申领须知,快来看看如何领取失业金吧!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二、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
2、窗口受理初核;
3、待遇标准、期限复核;
4、办理和发放领取失业保险金单证;
5、失业保险金发放制表;
6、局领导审批;
7、银行代发。
三、需提交的材料:
1. 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
2. 单位解除劳动人员花名册;
3. 劳动合同书;
4. 本人身份证;
5. 2寸彩色相片2张;
6. 中国建设银行开户卡(海口开户)
7. 如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失业保险手册》须一同携带。
四、受理时间:每月1—17日(工作日受理)。
五、特别提示:
1、失业人员自被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本人亲自前来办理。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个人医疗保险由政府缴纳,请失业人员在领取期间不要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否则我们将无法替你缴纳,由此造成的后果本人自负。如需自行缴纳个人养老保险,请及时到海口市社保局办理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手续。
3、如在本省其他市县缴纳了失业保险,并未领取过失业保险金的,凭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就业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至海口市就业局合并办理。
办理窗口: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服务大厅8号窗口
温馨提示:乘坐13、28、33、38、41、51路公交车,在蓝天路南宝商场站或民生市场站下车,均可到达。
咨询电话:65231576、65231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