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台灣通行證辦理指南
一、受理對象和申請地點
1、重慶市户籍居民可向全市公安機關任一出入境窗口提出申請。
2、現役的軍人、人民武裝警察向所屬部隊駐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窗口或重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請。
3、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來我市後申請前往台灣的,向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窗口或重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出往來台灣通行證及其他簽註申請。
4、非渝户籍人員參照《“全國通辦”申請指南》《持居住證異地辦理出入境證件申請指南》。
委託代辦:
持有效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向原證件或原簽註受理機構申請簽註的(旅遊簽註除外),可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委託他人代辦的,應當提交往來台灣通行證和被委託人的居民身份證(未成年監護人委託代辦的還需提交委託書和監護人的身份證或户口簿)。申請人在境外的,不得委託他人代為申請。
二、辦證流程
申請人前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免費採集出入境證件照(持有效往來台灣通行證申請赴台灣簽註的免採集)→填寫申請表→提交申請材料→繳納證件工本費→領取證件。
三、辦證時限及領證方式
1、申請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註的辦結時限為7個工作日;持有效往來台灣通行證申請赴台灣簽註的辦結時限為5個工作日(需要補充申請材料、核查或調查的時間不計算在內)。
2、證件辦結後申請人到原受理機關領取或通過郵政快遞方式送達證件。其中快遞取證屬於有償服務,收件時支付郵費。具體詳見《受理回執》。
四、收費標準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60元/張;一次簽註15元/件;多次簽註80元/件。
五、赴台團隊旅遊
赴台團隊旅遊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團隊旅遊1次有效: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表格可關注“重慶公安出入境微信公眾號”按照提示流程預約填寫,也可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並參照樣表填寫。
2、居民身份證(未滿16週歲的除外)(居民身份證在申領、換補發期間,可提交臨時身份證)。
3、未滿16週歲公民應當提交居民身份證或者户口簿,並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申請,同時提交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和監護關係證明(在户政部門已登記或曾提交過監護關係證明的免交);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託他人陪同,被委託人還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户口簿和監護人的委託書。
監護關係證明包括:《出生醫學證明》、載明監護關係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監護關係公證書。
4、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應提交本人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定居國外的證明。
5、現役的軍人、人民武裝警察應當提交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
6、按規定提交或核驗指紋信息。
7、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的軍人、人民武裝警察,每次申請均需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證明。
8、持有效《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申請赴台簽註的,應當提交原證件。
(二)團隊旅遊多次有效:
團隊旅遊多次有效:除提交同“團隊旅遊1次有效”申請材料以外,還需提交申請人所在赴台組團旅行社出具的在職證明和有效的赴台旅遊團隊領隊證。
六、應邀赴台
除需提交“團隊旅遊1次有效”申請基本材料外,另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赴台應邀”簽註,應當提交其授權的地方台辦出具的《赴台批件》。
(二)申請“赴台商務”簽註,應當提交其授權的地方台辦出具的《應邀赴台立項的批覆》。
(三)申請“赴台學習”簽註,應當提交開放赴台就學省份的設區市以上台辦出具的《赴台學習證明》。
(四)申請“赴台乘務”簽註,應當提交其授權的地方台辦出具的《赴台批件》。
七、因私情況赴台
常住户口在我市的大陸居民和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來大陸後,因私事前往台灣探親、定居、訪友、接受和處理財產、婚喪及其他私人事務的,除需提交“團隊旅遊1次有效”申請基本材料外,另需提交有效的入台許可或經確認能夠進入台灣地區的有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