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退休人員養老金如何計算 重慶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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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工養老保險養老金計算公式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户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本人退休時上年度全市城鎮經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户養老金=本人退休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户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公式中的計發月數按國家規定執行。退休時年齡越大,計發月數越小。
過渡性養老金計算方法: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退休時上年度全市城鎮經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2×本人建立個人賬户前繳費年限×1.4%。
二、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計算公式
計算公式:每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增發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户養老金(達齡時其個人賬户累計儲存額除以139)。
基礎養老金的現行標準為125元/月,今後根據全國基礎養老金標準、我市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
增發基礎養老金的3種情況:
1、按年齡增發
2020年1月1日後,年滿65週歲的領待人員從年滿之月起每月增發5元基礎養老金,年滿70週歲的領待人員,從年滿之月起每月再增發5元基礎養老金;
2019年12月31日前,已年滿65週歲的領待人員從2020年1月起增發5元基礎養老金,已年滿70週歲的人員仍按原高齡補貼標準執行。
2、按繳費年限增發
對繳費年限累計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在領取養老待遇時,每超過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每月增發2元基礎養老金。補繳年限不計算增發基礎養老金的年限。
3、持有獨生子女證增發
對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明的獨生子女父母,從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每人每月增發10元基礎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