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小伙抢劫50元被判10年是怎么回事 法院:量刑已是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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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小伙抢劫50元被判10年是怎么回事 法院:量刑已是最低

近日,关于2018年1月14日18岁小伙罗某抢劫50元被判10年这一案件的二审结果已经出来了,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8岁小伙抢劫50元被判10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

1月14日,江西南昌,18岁小伙罗某因认为女朋友被范某调戏,与两名同伴闯入范某家中对其进行殴打捆绑,并抢走了200元现金,罗某从中拿了50元。1月31日,3人被抓获。案发后,罗某等三人的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了谅解。

此案一审机关认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一审判处罗某有期徒刑10年。罗某不服,遂提起上诉。

罗某的代理律师李长青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罗某实施行动的最初目的是因为女朋友被范某调戏,想教训范某报复发泄,之后抢劫200元只是冲动行为,应该按照寻衅滋事来判处,量刑为1至2年。

11月20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二审结果: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构成抢劫罪,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审判员表示,抢劫罪的判定并不是根据抢劫金额大小,“只要是入室抢劫,量刑最低就是十年。”

以上就是18岁小伙抢劫50元被判10年案件的相关报道了,回想一下,仅仅因为50块钱就赔掉了自己10年的大好时光,真的很不划算!小编在此劝解各位,我国是法治国家,如果真有冤情,可以请求法律解决方式,不要因为一时冲动昏了头,反误了自己的人生,让家人也深受痛苦!

来源:头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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