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就业补贴的对象有哪些 重庆有没有毕业生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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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就业,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我市户籍登记失业低保家庭人员。
申请方式
低保就业补贴实行“先核减,后补贴”的原则。低保家庭人员自办理就业登记,且民政部门核减其家庭低保金后,每季度首月向户籍地街镇(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上一季度补贴。
也可通过“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或“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其家庭当月核减低保金总额计算,低保家庭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补贴条件:1、失业后实现再就业;2、民政部门核减其家庭低保金。
离校未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离校1年内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下列高校毕业生:
低保家庭成员
本人身有残疾
零就业家庭成员
特困救助供养
残疾人家庭成员
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成员
划重点:重庆市户籍进行过失业登记
补贴标准
每人一次性补贴500元
不得重复享受
线下申报方式
离校未就业求职创业补贴实行全渝通办。
由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向任一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填写《重庆市离校未就业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提交其他所需纸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