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未成年子女跟随父母落户办理指南 重庆未成年子女跟随父母落户办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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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以及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可向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迁来城镇地区落户。
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书面劳动合同或聘用证书或务工证明;
3、毕业证或者技术职称证书或者人才证明文件;
4、户口迁移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年满16周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5、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入户的,还需提供住房手续;
6、在租赁住房落户的,还需提供房屋产权人同意入户手续和房管部门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公、廉租房除外);
7、有直系亲属随迁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其中《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的父母子女关系的,不提供);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子女抚养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含网上);
2、受理(含派出所窗口或网上);
3、审核、审批;
4、办结。说明:对于非网上申请的:(1)需调查核实、审批的,出具《受理户口回执通知单》;(2)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充的材料;(3)因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受理或不批准的,出具《不予户口登记告知单》。对于网上申请的,用信息告知上述结果。
办理时限
市内迁入的,当场办;市外迁入的,8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渝价〔2001〕272号和财综〔2012〕97号文件规定,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