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支付机构迎重磅新规 严格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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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行支付机构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人们提供了便捷安全的支付服务,然而,随着支付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市场的迅速发展,相关监管和规范亟待完善。近日,非银行支付机构迎重磅新规,并且严格准入门槛。

非银行支付机构迎重磅新规 严格准入门槛

非银行支付机构迎重磅新规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12月17日正式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风险,促进非银行支付行业健康发展。

所谓非银行支付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除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取得支付业务许可,从事根据收款人或者付款人(下称用户)提交的电子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等支付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出台《条例》,将监管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制度上升为行政法规,进一步夯实支付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法治基础,有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稳定各方预期,激发市场活力,也有利于保障用户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风险,促进非银行支付行业高质量发展。

央行同时表示,将细化明确支付业务具体分类方式、新旧业务类型衔接过渡规定等,进一步规范许可、处罚等程序,落实好“清单式”审批,严格依法行政。同时,对照《条例》规定,抓紧做好非银行支付领域现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清理工作。

非银行支付机构迎重磅新规 严格准入门槛 第2张

坚持持牌经营,严格准入门槛

当前,支付机构年交易量超1万亿笔、金额近400万亿元,分别占全国电子支付业务总量的约8成和1成,日均备付金余额超2万亿元,服务超10亿个人和数千万商户。

《条例》明确,支付机构坚持持牌经营,严格准入门槛。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实施准入管理,明确支付机构注册资本、主要股东、实控人、高管人员等准入条件,对其重大事项变更也实施许可管理,同时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违规机构的常态化退出机制。

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且应当为实缴货币资本。央行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业务类型、经营地域范围和业务规模等因素,可以提高上述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条例》明确,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取得支付业务许可。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支付”字样。

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支付业务,不得在单位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支付”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支付业务许可被依法注销后,该机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继续使用“支付”字样。

《条例》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实施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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